http://www.njilin.com 2011年10月29日 08:53 新文化报
2011年10月28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长春市义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应严格执行省定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各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随意停课、串课,要按时上、下课,不得侵占学生的休息时间。
学校应保证集体备课
《通知》要求,学年或学期开学前,学校应制定并公布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师要在开学后一周内,根据《课程标准》、教科书及教学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其中包括学生及学生集体的基本发展状况、发展需要和可能达到的发展程度分析;即根据课程计划和教学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按计划列出授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各类课程都必须进行教学设计;教师要提前写好教案,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完备,不得实施教学。此外,学校应保证集体备课活动的开展。
不得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通知》中指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随意停课、串课,要按时上、下课,不得侵占学生的休息时间。要认真实施课堂教学,不得在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学习的整体状态和个体差异,尤其要关注学习困难的学生,提高他们的学习自信心。
初中课外作业时间限20分钟内
此外,教师教学须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教学语言应当简明、准确、规范。仪表要大方,教态要自然、亲切。要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羞辱学生。教师应结合教学内容和学情精心设计和布置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努力做到轻负高效。
要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保证绝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作业。小学一、二年级各学科和其他年级当天没有教学任务的学科不得留置书面课外作业;根据教学需要留置的课外作业,每天的单科书面课外作业时间,小学三、四年级不超过15分钟,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不超过20分钟。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坚决杜绝机械、重复性和大量抄写的作业。
重做的作业教师要复批
学生书面作业由任课教师本人及时、认真地逐一批改。作业批改应当符合学校统一的规范要求,评语应恰当,具有激励性。要求学生重做的作业,教师要复批。对于活动类作业,教师应当及时给予检查和点评。教师应当通过作业批改,总结教学得失,对于出现的共性问题要及时进行讲评。
教师对学习有困难和缺课的学生,可进行个别辅导。教师应当参加校内外的听评课活动,加强相互交流。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
不得公布学生评价名次
此外,对学生学业的评价结果应以等第形式呈现为主,评价结果应反馈给学生本人。学校和教师不得按考试分数的高低给学生排序,不得公布学生的评价名次。教师应当根据学校要求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将学生在校的学习态度、课堂学习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学习能力提高情况、考试成绩等学习基本信息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报。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有了监测与评价指导意见
为规范学校教学行为,提升学校教学质量,2011年10月28日,长春市教育局下发了《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长春市将努力构建具有长春市特色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全面把握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质量以及各学段、各学科的教学质量状况,科学诊断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监测与评价工作要反映出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知识、体育健康、审美表现、个性发展等方面的综合发展水平。
《意见》指出,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监测、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的主要方式等。
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小学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初中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测试时采用自主报名和抽样两种方式确定参与检测的区域、学段、学科。测试应根据学段与学科不同确定测试方法。测试的学校、年级和科目应在测试前一个月进行公布。
1300余教师观摩课堂教学
2011年10月28日,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深化改革、提升质量、推进发展”主题现场会在朝阳区解放大路小学、二道区的长春市第52中学举行,共开设16节观摩展示课,长春市中小学一线教师1300余人观摩课堂教学。
本次现场会通过朝阳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和二道区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两个现场的展示,总结了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和评价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其中,二道区分会场以构建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并实施中学“成长动力教育”、小学“灿烂七彩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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